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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园三期B20、B21栋资产委托管理服务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来源:未知 | 发布时间: 2026-03-09 | 106 次浏览 | 分享到:
软件园三期B20、B21栋(以下简称“资产”)为厦门集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美产投集团”)所有,由全资子公司,厦门市集美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承接运营(以下简称“集美商管”),坐落于厦门软件园三期A15地块的两栋研发楼,均为22层,楼高97.75米,建筑面积总计78667.23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54873.59平方米,公摊面积23793.64平方米。

采购项目名称

软件园三期B20、B21栋资产委托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名称

厦门市集美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502单元

采购项目主要内容

一、资产概况:软件园三期B20、B21栋(以下简称“资产”)为厦门集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美产投集团”)所有,由全资子公司,厦门市集美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承接运营(以下简称“集美商管”),坐落于厦门软件园三期A15地块的两栋研发楼,均为22层,楼高97.75米,建筑面积总计78667.23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54873.59平方米,公摊面积23793.64平方米

二、服务目标:通过采购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服务,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实现资产的安全与收益最大化。

三、服务有效期:2026年41日-2027年331

四、委托管理服务内容:包含物业服务延伸租赁管理安全服务管理其他事项具体详见附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响应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其响应货物或服务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经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信息查询,有失信信息记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间内的供应商不能成为合格响应供应商;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成交候选资格。 4.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响应: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夫妻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响应供应商不得与本次磋商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若接受联合体磋商,则两个响应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供应商的身份响应。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合格的响应供应商相关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全部特定条件,如联合体各方中没有一方符合全部特定条件的,该联合体响应无效。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

2. 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内容应由联合体中具有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包含此项内容。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磋商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响应。 8.响应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响应行为并作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响应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3)响应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响应供应商放弃响应或者成交;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响应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 (5)响应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响应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响应事宜; (8)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12)不同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响应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采购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响应供应商参加项目答疑会、参加磋商的; (1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3日下午17: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先生 18605921731

投标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5层

投标邮箱

landc@jmcytz.com

 

附件: 软件园三期B20、B21栋资产委托管理服务方案